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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的通知---校实管字〔2022〕38号
来源: 发布日期:2022/09/09 点击量:

各相关单位:

    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,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总体要求,现就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    一、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责任担当,履行实验室疫情防控与安全管理的双重主体责任,按照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、“谁使用,谁负责”的原则,切实做好校园疫情防控期间和节假日期间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,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,安全工作落实到人。

    二、各相关单位要重点加强实验室危化品、病原微生物、实验动物、辐射源及射线装置、特种设备、机械机电设备等的安全管理,严格按照学校实验室管理相关文件和规定进行存储、操作和处置。
    三、各相关单位在此期间要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巡查工作,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。暂时关闭的实验室应指派专人或利用实验室监控等手段进行巡查,学生开展实验活动应在指导教师的监督、管理和检查下进行,并事先做好实验室与实验项目的安全风险评估工作。
    四、各相关单位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,实验人员全程规范佩戴口罩、穿着实验服,做好个人防护,保持足够的实验间距,实验场所定期开展通风、清洁和消毒等工作,实验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规范处置。

实验室管理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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