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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实验教学中心化学药品管理制度
来源: 发布日期:2020/09/21 点击量:

实验教学中心化学药品管理制度

1、 化学药品要按照性质分类存放,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。对于易燃、易爆、剧毒品要单独存放,实行双人双锁(任课教师、实验技术人员)管理制度。

2、 建立化学药品登记制度,按照采购、使用、交接、入库的程序进行,废弃的化学药品要及时调出销毁,销毁时注意安全,不得污染环境。

3、 化学药品应在容器外贴上标签,并涂蜡保护。

4、 互相发生化学作用的药品应该隔开存放。

5、 危险药品都要严加密封,并定期检查密封情况,高温、潮湿季节尤为注意。

6、 对剧毒、强腐蚀、易爆易燃药品,根据使用情况定期清点。

7、 教师对剧毒、强腐蚀、易爆易燃药品,领用需填写《化学药品领用申请表》,禁止学生单独使用上述药品。

8、 实验室内要配备必要的专用消防器材,室内严禁存放私人物品及无关物品。

9、 实验课要组织学生按次序进出,严禁打闹。

10、实验室内严禁吸烟,实验过程中严禁饮水,进食,严禁使用本实验室外的各种电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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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1月制订